白先生-求助尽快办理康泰园小区房产证
信件主题: | 白先生-求助尽快办理康泰园小区房产证 | ||||
来信人: | 白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12月04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12050161 |
信件内容: | 2011年,白先生花费45万元购买康泰园小区房屋,签订的购房合同中,明确标注2015年开发商会为业主办理房产证,但该房屋的房产证至今未办理,现白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,尽快办理康泰园小区房产证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自然资源局:一、有关白先生反映的康泰园三期房屋登记问题,属于转移登记。开发公司向登记部门提供开发建设小区的相关审批文件资料,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受理后,办理该小区总证;房产开发公司取得不动产权总证后,小区业主按登记规定提供个人详细相关资料,缴纳相关税费后,由开发公司和商铺业主共同申请,登记中心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。 二、经与开发公司核实:现康泰园小区3期已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总证资料。因康泰园二期体量较多,涉及办证的楼幢户较多,登记部门已进入系统录入信息资料环节,开发公司已委派2名员工专职从事此项工作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自然资源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12月09日 | ||||
评价: |